关于申报榆林廉政研究中心2018年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8-12-07 来源:  作者:

各院系、部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榆林市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发挥高校作为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特设立榆林廉政研究中心专项研究课题。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申请者可根据《榆林廉政研究中心2018年研究课题指南》范围,选择研究方向,题目自拟,此类项目占70%,申请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指南》之外的研究方向,题目自拟,此类项目占30%。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

二、项目类别

榆林廉政专项项目分为“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实践调查调研项目”,申请者务必在申报书中注明项目类别。

三、申报条件

1.有志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的在校教职工均可申报。

2.曾获批立项榆林廉政专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榆林廉政专项项目。

3.连续两年获批立项榆林廉政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2018年榆林廉政专项项目。

四、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填写《榆林廉政研究中心专项研究申请书》一式两份于12月21日前报送榆林廉政研究中心(6号教学楼2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llzyjzx@qq.com

五、结题要求

1.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结题要求:撰写理论性文章,并公开发表。

2.实践调查调研项目结题要求:撰写调查调研报告。

六、课题管理

1.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书,榆林廉政研究中心、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2.课题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并申请结题,榆林廉政研究中心、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审核。优秀阶段性成果将收入《榆林党风廉政建设2019年度报告》。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截止时间前提交结题延期申请,项目最多可延期一年。

3项目研究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

七、研究保障

1.榆林廉政研究中心将在资料查询、调研考察等方面予以课题研究必要的支持。

2.榆林廉政研究中心将予以课题研究一定经费支持,重点课题1万元,一般课题0.6万元。

科研处 榆林廉政研究中心 

2018年12月6日     

上一条:关于下达2018年度榆林学院纵向科研自筹项目配套经费和院内科研项目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19〕3号】
下一条:关于开通“榆苑清风”官方微信的通知【榆林学院纪发〔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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