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榆林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榆林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科研项目管理,请各院系(部)督促本部门项目主持人尽快结题。2009年以前(包括2009年)立项的院内科研项目和2008年以前(包括2008年)立项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已超过研究期限,本次集中办理结题手续,如不按期办理结项手续者,科研处将予以撤项,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结项的,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科研处审核批准。
结题时需填写《榆林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或《榆林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项报告》,并附成果复印件、榆林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结题证书一式三份,经院(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3月28日前报科研处,《结项报告》在科研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高竹莲;鲍亮亮;
联系电话:3893621 3525970
科研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