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榆林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6-09 来源:  作者: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法·崇廉·明德——榆林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榆林学院纪委办公室 榆林学院宣传部

榆林廉政研究中心

三、参赛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活动步骤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文艺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1. 初评。初评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参照活动规则自行组织。作者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交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部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部门于7月1日前向榆林廉政研究中心报送初评作品及报名表。

2. 终评。终评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择优推荐若干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并结合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 榆林学院廉政文化优秀作品网络巡展。通过榆林学院官方平台,对参赛廉政文化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宣传。

五、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榆林廉政研究中心 高宏飞 0912-3687190 教科楼208室

纪委办公室 李慧梅 0912-3898030 行政楼521室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要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活动展开,确保取得实效。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报送作品不少于2项,本次活动组织将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

2.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推动活动形成声势。

3. 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4、认真总结,激励先进。活动后期将要进行认真总结,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予以一定的奖励。

附件:1. 榆林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 榆林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榆林学院纪委办公室

榆林学院宣传部

榆林廉政研究中心

2015年6月6日

附件1

榆林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表演类 □文艺书画摄影类 □艺术设计类

□网络新媒体类

所在院系、部门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主要参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院系、部门

专业/年级

1

2

3

4

5

作品内容简介(限200字以内)

注:集体项目请在作品名称项注明参与人数。联系人可由非主要参与者担任。主要参与者信息项请按排序填写主要创作者、表演者等,不得超过5人。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报名表需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2

榆林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 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部门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院系、部门。

二、文艺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 绘画作品:漫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4.文艺作品:题材不限(诗歌、散文、廉政故事、小小说、对联等均可)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文艺、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系、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报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报送,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12分钟,格式要求为AVI、MP4或FLV;FLASH动画作品一般要求24帧/秒,时间不超过12分钟,需上交SWF文件及相应的FLA源文件;漫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最多不超过10张,需上交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等格式)。

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有作品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报送。

作品报送至榆林廉政研究中心。

联系人:高宏飞,13289474215,0912--3687190

地址:榆林学院教科楼208室

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上一条:关于表彰2015年度廉政文化作品的决定【榆林学院纪发〔2016〕1号】
下一条:关于报送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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